
督導檢查主要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等相關規定,對照《核技術利用單位反恐怖防范要求》(GA 1807-2022),分別從核技術利用單位反恐怖防范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總體防范要求、常態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五個方面,通過現場實地查看、查閱檔案資料、座談了解,對廢物庫反恐怖防范工作與管理進行了系統督導檢查,并提出了建設性意見和建議,此次檢查為例行督導檢查,為下一步廢物庫認定為內蒙古自治區二級反恐怖重點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下一步,內蒙古自治區核與輻射監測中心將對照本次督導檢查的反饋意見,重點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續抓好廢物庫防恐怖防范工作與管理。二是嚴格對照《核技術利用單位反恐怖防范要求》(GA 1807-2022),逐條逐項抓好落實。三是提升全員反恐意識,共筑祖國北疆核與輻射安全屏障。



